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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家人得肺結核,該怎麼辦?

作者:鍾心珮 醫師




服用抗結核病藥物二週的阿國回診,眉頭深鎖,看起來比診斷前還鬱悶。

「服藥後會倦怠、皮膚癢、關節痛嗎?」我有點擔心,服藥的副作用。

「醫師我身體症狀好很多,但我心情鬱悶到想自殺」阿國回答,「我差點丟了工作,論及婚嫁的女友和女友家人也暫緩婚事。」

「你記得要戴口罩,規則服藥且配合驗痰,其實不用這麼擔心傳染」我這麼回答,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看門診偶爾(幾乎)沒戴口罩,即使是肺結核的病人來看診。

「和我同住的妹妹,現在都不再帶小孩回來,好像我得到瘟疫一樣,隔離我;我也很自責,萬一我把病傳染給別人,好內疚」。阿國仍表情痛苦,沒被我安慰到。

「只剩下醫護人員願意當我朋友了,我的上司都知道我得了這個病,只有其中一個上司獨排眾議,力保我繼續工作,大概因為他的兒子也是醫生。」阿國絕對不是第一個遇到這樣不公平待遇的結核病人,我很同情病人的遭遇,也深感結核病衛教工作還需努力。


疾病不可怕,歧視要人命


目前結核病的藥物治療非常進步,開放性肺結核規則服藥兩週後,傳染性大幅降低;若複檢痰液抹片為陰性,在專業醫師判斷下可解除隔離。若為非開放性結核病,本就沒有傳染之虞,不必緊張。初診斷時遭遇到的心理創傷和壓力,反而更需要家人朋友陪伴。




吸入帶有病菌的飛沫,大部分的接觸者靠著免疫力,能在一個月內將結核菌殺死。約一成的接觸者會進入潛伏感染,而這些個案中有九成終其一生不會發病、也不會有任何症狀或傳染給他人;其中一成這輩子會復發發病。真正感染的比例不高,所以好好注意自己的免疫力,不必過分恐慌。


接觸者調查,預防性投藥


因為是法定傳染病,國家會透過衛生機構調查可能被傳染的個案。共同居住者、傳染期間一天內接觸累積超  8 小時以上或累積達 40 小時以的接觸者 (一起開 2 小時的會議,被感染的機率很低) 。會協助至醫院作胸部 X 光檢查,或有必要加皮膚菌素測驗或抽血檢查,經評估有需要可預防性投藥。